问题 | 如何认定形成了抚养关系的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条件,具体阐述如下:
一、抚养时间 形成抚养关系,在时间维度上,一般要求双方有持续较长时间的共同生活经历。 这里的“较长时间”通常不是短暂的几个月,而是连续数年共同居住、生活。 比如,继父母与继子女一起生活,日常一同用餐、相处,参与彼此生活中的重要事件等。 在这数年的共同生活中,双方在生活习惯、情感交流等方面逐渐形成紧密的联系,彼此相互依赖、相互影响。 二、抚养教育 抚养人需要对被抚养人进行全面的生活照料和教育培养。 一方面,要提供基本的生活费用,保障被抚养人的衣食住行;另一方面,要悉心照顾其生活起居,像关心饮食健康、督促规律作息等。 同时,还需对被抚养人的学业和品德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三、抚养意图 抚养人要有明确的抚养意愿,且这种意愿要在实际行动中有所体现。 比如,主动关心被抚养人的成长需求,积极参与其生活和学习等。 四、身份及年龄 通常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中,如继父母与继子女、养父母与养子女等。 而且被抚养人一般为未成年人,需要成年人的抚养和照顾;或者虽已成年,但因身体或精神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要他人的抚养和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各种因素,依据双方提交的生活费用支付凭证、共同生活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来认定抚养关系是否形成。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小李带着与前夫所生的未成年女儿小静。小朱与小静共同生活多年,提供生活费用、照顾起居,但小朱后因家庭矛盾想否认与小静的抚养关系,争议点在于是否已形成抚养关系。 案情分析: 1、抚养时间上,小朱与小静连续数年共同生活,日常一同生活、参与彼此重要事件,符合“较长时间”共同生活要求。 2、抚养教育方面,小朱提供基本生活费用,悉心照料小静生活起居,也对其学业品德进行引导,尽到抚养教育义务。 3、抚养意图上,小朱一直主动关心小静成长需求,参与其生活学习,有明确抚养意愿。 4、身份及年龄上,小朱与小静是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小静为未成年人,符合条件。综合来看,应认定形成抚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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