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不到一岁就离婚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孩子还不到一岁时夫妻选择离婚,需要按如下方式妥善处理:
一、抚养权归属 一般而言,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是由母亲直接抚养。 这是考虑到孩子尚处于年幼阶段,通常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然而,若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使得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在这种法定情形下,父亲则可以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孩子。 二、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应均等分配。 但实际操作中,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调整。 会适当照顾子女的权益,保障孩子日后的生活和成长所需;也会照顾女方,考虑到女方在家庭中可能付出较多;同时还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而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依旧归各自所有,这是明确的财产归属原则。 三、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数额并非随意确定,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 要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比如孩子的饮食、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出;还要考虑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包括收入水平等;同时结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合理的数额。 四、探视权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配合的义务。 探视的具体方式和时间,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比如每周探视几次、探视时长等。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孩子小静不到一岁时选择离婚。小朱主张自己抚养小静,但小李称小朱患有肺结核,要求自己抚养。在财产分割上,双方对共同财产分配存在分歧。关于抚养费数额及探视权的具体安排,两人也未能协商一致。 案情分析: 1、抚养权归属方面,若小朱确实患有肺结核等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的疾病,依据法律,小李可请求法院判决由自己直接抚养小静;若小朱病情不影响,原则上小静应由小朱抚养。 2、财产分割上,应均等分配共同财产,但会考虑照顾小静权益、女方权益及无过错方权益进行调整,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3、抚养费数额需综合小静生活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4、探视权方面,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探视方式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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