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什么情况下判给母亲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中,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孩子通常可能会判给母亲抚养:
一、孩子年幼时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大多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孩子年幼阶段,母亲的照顾往往更为细致和周到,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当然,也存在特殊情形。 例如,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某些严重的传染病,可能会通过日常接触传染给孩子;或者母方有其他严重疾病,身体状况无法很好地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孩子可能就不会判给母亲抚养。 二、母亲抚养条件更优时 比如,母亲已做绝育手术,失去了再次生育的能力,而父亲未做绝育手术且具备生育能力。 这种情况下,从孩子成长的稳定性考虑,判给母亲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时间较长,已经适应了现有的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比如孩子可能会出现情绪不稳定、学习受影响等情况,此时孩子也可能判给母亲。 三、父亲存在不利因素时 若父亲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经常在家庭中制造不稳定因素;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行为,这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会造成极大伤害。 而母亲没有这些问题,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相对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那么孩子大概率会判给母亲。 四、尊重孩子意愿时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随母亲生活,并且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生活环境等条件,法院通常会尊重孩子的意愿,将抚养权判给母亲。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年幼,小朱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母亲小李做过绝育手术,孩子一直随小李生活;小朱有赌博恶习;孩子八周岁以上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李也有抚养条件。 案情分析: 1、孩子年幼,但小朱患传染病,从孩子健康角度,不宜由小朱抚养,小李更有抚养优势。 2、小李做绝育手术且孩子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可能不利孩子成长,抚养权判给小李更有利于孩子稳定成长。 3、小朱有赌博恶习,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小李能提供稳定环境,抚养权应倾向小李。 4、孩子明确愿随小李生活,且小李有抚养条件,法院应尊重孩子意愿,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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