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妊娠期间离婚孩子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妊娠期间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有相应原则,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孩子出生后通常判给母亲 在正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孩子尚处于哺乳期,母亲在照顾和哺育孩子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生理角度来看,母亲的身体能为孩子提供最适宜的营养,母乳中富含各种营养物质和免疫因子,有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日常生活照料方面,母亲也能更敏锐地感知孩子的需求,比如孩子什么时候饿了、困了或者身体不舒服等,能及时给予回应和照顾。 所以,妊娠期间离婚,孩子出生后一般会判给母亲抚养。 二、特殊情况:父亲可能获得抚养权 若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可能会将抚养权判给父亲。 比如,母亲患有严重疾病,像传染性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或者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成长不闻不问。 而此时父亲一方要求抚养孩子,并且其具备抚养孩子的条件和能力,例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法院就会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父亲。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在妊娠期间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作为母亲有天然优势应得抚养权,小李则指出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担心影响孩子健康,主张自己抚养,自己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 案情分析: 1、一般而言,按照相关原则,孩子出生后通常会判给母亲,因为母亲在照顾和哺育孩子方面有天然优势,比如能提供母乳,更敏锐感知孩子需求等。 2、但本案中,小朱患有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若此情况属实,且小李具备抚养条件和能力,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法院可能从最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将抚养权判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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