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愿意跟她就能改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孩子是否愿意跟随一方生活,并不等同于抚养权就能直接更改。
抚养权的变更涉及多个层面,需要全面综合地进行判断。 以下为您详细阐述: 1.孩子年龄层面:当孩子年满8周岁时,其自身的意愿在抚养权变更的考量中会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 这是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相对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孩子的意愿并非是决定抚养权变更的唯一因素。 比如,即便孩子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但如果这一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不利于孩子的长期发展,法院也会谨慎考虑。 2.抚养能力和条件方面:法院会细致审查申请变更抚养权一方的经济收入是否稳定,是否拥有固定的住所,能否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氛围,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以及有利于成长的环境等。 例如,一方有稳定且可观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物质保障,在抚养权争夺中就可能更具优势。 3.原抚养人情况分析:若原抚养人存在虐待、遗弃孩子的恶劣行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又或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这些情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那么抚养权变更的可能性就会比较大。 4.其他相关因素:像孩子长期形成的生活习惯,以及与亲属之间的亲密关系等,也会在抚养权变更时被纳入考虑范围。 总之,抚养权的变更需综合各种因素,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决,不能仅依据孩子意愿简单变更。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判给小朱抚养。孩子年满8岁后表示愿随小李生活,小李遂申请变更抚养权。但小朱经济状况好且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而小李居住环境较差、收入不稳定,双方就抚养权变更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孩子虽表达了意愿,但年满8周岁孩子的意愿并非决定抚养权变更的唯一因素,还需综合考量其他方面。 2、抚养能力和条件上,小朱经济、居住等条件更优,能为孩子提供更好成长环境,在抚养权争夺中更具优势。 3、原抚养人小朱不存在虐待、遗弃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恶劣行为,小李则存在经济和居住条件不佳等问题。 4、从其他相关因素看,孩子长期随小朱生活形成的习惯等,也不利于抚养权变更给小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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