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什么情况下判给女方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上,以下几种常见情形下,抚养权可能会判给女方:
一、孩子年龄较小 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孩子幼小阶段,母亲的照顾往往更为细致和周到,能给予孩子更贴心的关怀。 当然,除非母方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肺结核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例如严重的精神疾病,致使其无法正常照顾孩子,否则两周岁以下孩子大多会判给女方抚养。 二、女方抚养条件更优 若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某些特殊原因,如身体疾病等丧失了生育能力,而男方未做绝育手术且具备生育能力,这种情况下,从公平和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考虑,女方争取抚养权会更具优势。 三、孩子生活环境稳定 当孩子一直随女方生活,其生活环境相对稳定。 若此时改变生活环境,很可能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比如孩子可能会出现适应困难、情绪不稳定等问题。 所以,法院通常会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四、男方存在不良因素 如果男方有赌博、酗酒等不良嗜好,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等行为,这些都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 相比之下,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较大。 五、女方抚养意愿和能力更强 女方有稳定的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让孩子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家;并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全身心地照顾孩子,这种情况下,抚养权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也较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称自己能悉心照顾孩子,但小李指出小朱患有肺结核。此外,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小李生育能力正常。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小李有酗酒恶习,小朱收入稳定且有精力照顾孩子。 案情分析: 1、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应随母方小朱生活,但小朱患有肺结核,若影响正常照顾孩子,抚养权归属存变数。 2、小朱做绝育手术,生育能力丧失,相比生育能力正常的小李,小朱争取抚养权有优势。 3、孩子一直随小朱生活,改变环境可能不利孩子成长,这对小朱争取抚养权有利。 4、小李酗酒,对孩子身心健康有伤害,小朱获得抚养权可能性增大。 5、小朱收入稳定且有精力照顾孩子,抚养权判给小朱的可能性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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