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抚养权不归自己一般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最终没有归属于自己,这时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一、协商变更抚养权 当发现对方出现了一些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具体情形时,就可以考虑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尝试变更抚养权。 例如,对方不幸患上了严重的疾病,这种疾病可能会对照顾孩子的精力和能力产生极大影响;又或者对方存在虐待孩子的行为,这无疑会给孩子的身心带来巨大伤害。 在这种情况下,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阐明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 二、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 倘若双方经过多次协商都无法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共识,而又存在法定事由时,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法定事由包含多种情况,比如对方长期不尽抚养义务,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疏于关心和照顾;再比如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并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自己生活,同时自己也具备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和生活条件等。 三、行使探望权 即使自己没有获得抚养权,也依法享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双方可以就探望的具体方式,比如是上门探望还是在特定地点探望,以及探望的时间安排等进行协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要是对方故意阻碍自己行使探望权,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此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探望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小李患上严重疾病,小朱想变更抚养权,与小李协商遭拒。小朱又发现小李对孩子疏于照顾,且孩子年满八周岁表示愿随小朱生活,小朱再次要求变更抚养权被拒,小朱探望孩子也遭小李阻碍,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发现小李患病影响照顾孩子精力和能力,可与小李协商变更抚养权,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争取达成一致。 2、协商不成且存在法定事由时,如小李疏于照顾孩子、孩子愿随小朱且小朱有抚养条件,小朱可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3、小朱有探望权,若协商探望方式和时间不成,可由法院判决,小李阻碍探望,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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