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儿一女抚养权怎么判抚养费怎么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
关于抚养权方面 :通常来讲,在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主要依据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因素。 倘若父母双方的条件相差无几,那么往往会着重考量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感情,还有子女自身的意愿。 倘若其中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像虐待、遗弃等行为,那么另一方获取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比如说,一方平时对孩子关爱有加,悉心照料孩子的生活起居,而另一方却经常对孩子施以暴力或者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会把抚养权判给关爱孩子的那一方。 2. 关于抚养费方面 :一般来说,抚养费是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比例来进行给付的。 如果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上调,但通常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父母一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述比例来确定。 当然啦,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大量医疗费等,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的。 总之,无论是抚养权的判定还是抚养费的确定,法院都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目的就是为了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在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平时悉心照料孩子,小李却常对孩子不管不顾。且在抚养费给付比例上,小李认为应按较低标准,小朱则要求按较高标准支付。 案情分析: 1、在抚养权方面,小朱对孩子关爱有加,小李存在对孩子不管不顾的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根据法院判定抚养权归属时考量的因素,小朱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2、关于抚养费,若小李有固定收入,一般应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比例给付。若存在孩子有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小朱要求提高比例是合理的,法院会综合考虑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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