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小孩的抚养费双方怎么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费通常由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来承担。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呢,得依据子女实际的生活需求、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去确定。 倘若父母中有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这个比例来给付。 要是需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虽可适当提高,但一般绝对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要是父母双方均无固定收入,此时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当然啦,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的。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这样能让孩子的生活有稳定的保障。 而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那就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子女的抚养费,以确保孩子的生活不受影响。 总之,在离婚这件事情上,小孩抚养费的承担必须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离婚后的生活依然能够得到应有的关爱和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由小朱抚养。小李有固定收入,但拒绝按其月总收入20%-30%比例支付抚养费,称自己生活成本高负担不起,小朱则认为应按标准支付以保障孩子生活,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小李有固定收入,一般应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抚养费,以满足孩子实际生活需求。 2、小李虽称生活成本高,但这并非拒绝按标准支付抚养费的合理理由,抚养费的确定需综合考虑多方因素,不能仅因个人生活成本而改变法定支付标准,应保障孩子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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