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三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分配问题较为关键。
①通常来讲,是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的月总收入为依据,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来给付抚养费。 倘若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虽可适当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要是父母一方没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的数额就可以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来确定。 ③当然,存在特殊情况时,是可以对上述比例进行适当提高或降低的。 比如,孩子有诸如重大疾病等特殊需求,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的数额。 而且,父母双方还可以通过协商来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以及支付方式。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这样能确保孩子在离婚后仍能得到合理的抚养保障,保障他们的生活和学习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就三个孩子的抚养费分配产生争议。小朱收入固定,小李收入不稳定。小朱主张按自己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支付抚养费,小李则认为应考虑自身实际,按较低比例支付,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 1、小朱收入固定,按照规定,应以其月总收入为依据,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比例给付抚养费,因其要负担三个孩子,比例可适当提升,但一般不超百分之五十。 2、小李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若孩子有特殊需求,抚养费数额可适当增加。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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