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给了抚养费还要给别的费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离婚之后给孩子的抚养费主要是用来满足子女日常生活、接受教育以及医治疾病等这些基础性的需求。
倘若在离婚协议当中或者法院的判决里面清楚地表明除了抚养费之外,还得支付其他特定的费用,像孩子教育方面的额外花销,或者是遭遇重大疾病时的医疗费用等等,那么就一定要按照事先约定的那样去支付这些费用。 然而要是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支付抚养费就可以了。 要是其中一方觉得存在其他一些合理的费用也应该支付,那就可以和对方进行商量沟通。 要是协商无果的话,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让法院依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判定和裁决。 总而言之,到底是否还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必须要根据具体的离婚协议或者法律判决来确切地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离婚协议未提及额外费用。孩子上学后有一些教育方面的额外支出,小李要求小朱分担,小朱拒绝,认为自己只需支付抚养费。双方协商不成,小李欲起诉解决。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离婚协议未约定额外费用时,小朱按常理只需支付抚养费。 2、但孩子教育的额外花销如果合理且必要,小李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小朱是否应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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