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娃一人一个该怎样给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当婚姻关系解除后,那些不直接对子女进行抚养的一方,有责任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
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方面,一是负担费用的多少,二是期限的长短。 这两者的确定方式如下:首先由双方进行协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就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通常情况下,如果一方有固定收入,那么抚养费通常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来给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这个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如果一方没有固定收入,抚养费的数额则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同样参照前面所说的比例。 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的。 具体的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综合考量,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需求。 并且,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这样能确保子女的生活费用有稳定的来源。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抚养费,以满足一些特殊情况下的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不直接抚养孩子,在抚养费问题上产生争议。小朱有固定收入,小李要求小朱按照月总收入30%给付抚养费,小朱认为20%即可,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小李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双方应先协议抚养费数额,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小朱有固定收入,按照规定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给付,法院会综合考虑孩子生活和教育需求等实际情况,在这个范围内确定小朱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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