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调解书不给抚养费以后还能起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调解书明确规定了给付抚养费的责任,其中一方未能依照调解书去履行。
那么,另一方能够在调解书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的两年时间内,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相应义务。 这里需要留意的是,诉讼时效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它有可能因为一些特殊的情况而出现中断或者中止的现象。 当调解书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做出了恶意转移财产等这类行为,致使无法进行执行,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从发现该行为的那一天开始重新进行计算。 要是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从而导致调解书显现出明显的不公平,当事人便可以在知晓或者理应知晓撤销事由的那一天起的一年内,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调解书。 总而言之,在面对这些问题时,具体的情形必须依据实际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以此来确定是否能够提起诉讼以及诉讼的时效等相关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明确小朱需每月给付小李孩子抚养费。但小朱未按调解书履行。两年期限将满时,小朱恶意转移财产,小李发现后欲起诉小朱履行义务,但小朱称已过诉讼时效。同时小朱称调解书签订时有胁迫情况,应撤销。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未按调解书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正常情况下小李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两年内起诉。 2、小朱恶意转移财产致无法执行,诉讼时效应从发现之日重新计算,所以小李仍可起诉小朱履行。 3、小朱称调解书签订时有胁迫情况,但需有证据证明,且要在知晓或理应知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起诉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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