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未成年母亲不管不顾算是遗弃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①当母亲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却全然不履行抚养的义务,长时间对未成年的孩子置之不理、不管不顾,这种行为发展到情节极为恶劣的地步时,就有很大可能构成遗弃罪。
比如,孩子正处于年幼需要悉心照料的阶段,母亲却任由其自生自灭,不给予任何生活上的关怀和物质上的供给。 ②遗弃罪在客观方面的体现为,对于那些年老的、年幼的、患病的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本应承担扶养责任却坚决不予扶养,且情节达到恶劣的程度。 就像家中有年迈且行动不便的老人,母亲应当悉心照料却视而不见,让老人独自承受生活的艰难。 ③然而,在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时,必须综合考量各种具体的情况。 比如母亲是否正面临着特殊的困难,像身患重病无法正常照顾孩子;或者是否遭遇了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她暂时无法履行抚养义务。 如果只是偶尔因为一些小疏忽,或者在抚养过程中存在一些争议,但并未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那么就不一定构成遗弃罪。 ④倘若孩子遭遇到了上述这种情况,他可以向当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进行反映,请求他们提供帮助和进行调解。 如果情况已经十分严重,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孩子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母亲的法律责任,让法律来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个年幼的孩子,母亲小李具备抚养能力,但长时间对小朱不管不顾,小朱正处于需要照顾的阶段,小李却不给予生活关怀和物质供给。小朱认为小李构成遗弃罪,但小李称自己偶尔有些小疏忽。这一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成为争议点。 案情分析: 1、从客观方面看,小李对年幼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小朱本应抚养却不抚养。 2、判断是否构成遗弃罪需综合考量,若小李只是小疏忽则可能不构成,但如果已达到情节恶劣程度则构成遗弃罪,小朱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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