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残疾孩子离婚孩子归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母亲直接抚养是原则性的。
然而,倘若母亲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状况,像是患上了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等。 此时,父亲若请求直接抚养子女,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当父母都要求直接抚养时,若一方有以下情形,就可予以优先考虑:其一,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而丧失了生育能力;其二,子女跟随其生活的时间比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会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其三,自身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却有其他子女;其四,子女跟随其生活,对子女的成长有利,然而另一方患有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亦或是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当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还是随母生活产生争执时,应当充分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总之,在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这个问题上,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始终以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作为根本原则。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育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小朱是孩子的母亲,小李是孩子的父亲。小朱和小李都想直接抚养孩子。小朱没有什么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但小李称自己做了绝育手术。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由于孩子三岁,属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小李做了绝育手术属于可以优先考虑抚养孩子的情形。 2、但小朱也没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法院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家庭环境等,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根本原则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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