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协议孩子抚养权归属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内协议中,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约定具有一定的有效性。
首先,当协议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时,这是其有效的重要基础。 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基于自身的真实想法和考量,没有受到外界的强迫或误导。 并且,该协议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违背法律对于抚养权分配的基本原则等。 同时,还不能损害孩子的利益,要始终以孩子的福祉为出发点。 例如,协议明确地规定了孩子抚养权具体归属于哪一方,以及在何种条件下可以进行变更等详细内容。 然而,如果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误导另一方,那么这样的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或者是存在胁迫的情况,即一方通过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这种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比如一方完全剥夺了另一方的探视权,这显然不符合孩子的利益,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总之,对于婚内协议中孩子抚养权归属的效力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判断。 其根本目的是要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确保孩子在家庭环境中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和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签订婚内协议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小朱。小胡发现小朱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自己严重疾病的事实,小李得知后认为协议应无效,想要回抚养权。而小丽觉得协议已约定不应更改,小静则认为应考虑是否损害孩子利益来判定协议效力。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故意隐瞒重要信息签订协议,有欺诈行为,协议可能无效。 2、判定协议效力需看是否符合夫妻真实意愿、是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是否损害孩子利益,不能仅依据协议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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