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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怎样才能不让对方探望孩子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法律明确规定,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负有协助的义务。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状况,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中止探望。
例如,父或母存在诸如吸毒、赌博以及虐待等不良恶习,这些恶习极有可能给子女带来负面的影响;又或者探望行为会对子女的学习和生活产生极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即便已经被劝阻,却仍然没有改正。
此时,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判断。
倘若确实符合法定的情形,法院将会裁定中止探望。
然而,当导致中止的事由消失之后,探望权是应当恢复的。
这就意味着,不能毫无缘由地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要通过合法的程序来进行处理。
只有这样,才能在保障子女权益的前提下,合理地处理探望问题,避免因探望问题而给子女的成长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有探望权,但小李认为小朱有赌博恶习,会影响孩子身心健康,拒绝小朱探望,小朱不满起诉。法院审查期间,小朱表示会改正恶习,小李仍不同意小朱探望。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法定探望权,小李有协助义务。
2、小李若认为小朱恶习影响孩子,可申请中止探望,但需证据。
3、小朱表示改正后,若小李无证据继续阻止,是不合理的,应保障小朱探望权,同时也要确保孩子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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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8 17: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