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谁都不想跟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倘若孩子都不愿意跟随父母中的任何一方时,首先可以由父母双方坐下来进行友好协商。
在协商过程中,要明确孩子的抚养权究竟归属于哪一方,以及采用何种抚养方式等相关事宜。 这需要双方都能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诉求。 2.倘若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重要原则来作出判决。 一般来说,法院会着重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比如一方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物质生活保障;还有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是否具备良好的教育资源等因素。 这些因素都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重要影响。 3.举例来说,假如一方拥有稳定的收入,能够满足孩子在日常生活、学习等方面的物质需求,并且居住环境整洁、安静,周边有优质的教育资源,如优秀的学校、丰富的课外辅导班等,这种情况下,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可能会更加有利,法院很可能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 同时,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也不能忽视自己的责任,依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等义务,以确保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另外,还可以采取一种方式,就是让孩子在一定的时间内分别与父母相处,通过观察孩子在与父母相处过程中的意愿和适应情况,来综合考虑并作出最终的决定。 这样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孩子的需求和感受,避免因一时的决定而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良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他们的孩子小胡表示不愿跟随父母任何一方。小朱和小丽开始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与抚养方式,但未能达成一致。双方都想争取抚养权,争议点在于谁的抚养能力和条件更有利于小胡成长。 案情分析: 1、首先双方应协商,以孩子利益为出发点确定抚养权归属与抚养方式。 2、若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如收入是否稳定,居住环境是否安全舒适、有无优质教育资源等因素来判定抚养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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