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约定子女抚养权有法律效应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婚内约定子女抚养权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但这是有特定条件的。
2.首先呢,这个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能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 就好比双方是在完全自愿、清醒的状态下,经过认真思考后做出的约定,没有任何外力强迫他们。 3.其次,约定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比如说,绝对不能约定抚养权的归属违背了子女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要始终以孩子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 4.再者,经过公证会更好,因为公证可以增强该约定的法律效力和公信力。 就像给这个约定加了一道“保险”,让它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更有保障。 5.如果日后双方因为抚养权问题发生了纠纷,法院会综合各种实际情况以及子女的利益等因素来判断这个约定的效力以及是否应该予以执行。 6.总之呢,婚内约定子女抚养权虽然有法律效应,但是我们可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谨慎对待,确保这个约定是合法、合理的,并且是符合子女利益的。 这样才能在日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更好地保障孩子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婚内对子女抚养权做了约定。小朱认为是小李胁迫他签订的,但小李称是双方真实意愿。后来两人感情破裂离婚,小胡作为小朱的朋友称此约定违反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应执行。小丽则觉得既然签了就该执行,小静表示应看法院判定。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是被胁迫签订约定,那此约定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达,效力存疑。 2、若约定内容违反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即使是双方自愿约定,法院也可能不认可其效力,会综合实际情况和子女利益判定是否执行该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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