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必须执行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通常是必须要执行的。
2.从法律层面来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责任。 倘若其中一方未能依照离婚协议书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那么另一方就具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以促使其履行该义务。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状况,作出强制支付抚养费的判决。 并且,对于那些拒不执行该判决的一方,法院有权采取拘留、罚款等一系列强制性措施。 3.不过呢,要是出现了重大的情况变化,像是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其收入出现了大幅度的减少等,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协商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变更的。 但这种变更必须要经过双方的一致同意,或者通过合法的法律程序来进行调整。 4.总之,离婚协议书当中关于抚养费的条款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应当严格按照约定予以执行,以保障未成年子女能够获得应有的生活保障和教育资源,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朱每月给小李抚养的孩子支付2000元抚养费。但后来小朱以自己收入大幅减少为由,停止支付抚养费。小李认为小朱应按协议执行,小朱则觉得自己现在没能力支付那么多,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抚养费具有法律效力,小朱应当执行。按照法律规定,小李有权要求小朱按协议支付抚养费。 2、小朱称收入大幅减少,这种情况若属实,应通过合法程序协商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擅自停止支付。若小朱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支付抚养费的判决,法院可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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