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起诉离婚可以把孩子带走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一旦起诉离婚,在法院尚未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之前,绝对不可以随意地把孩子带走。
在离婚这类案件里,孩子抚养权的最终归属,主要是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根本原则的。 倘若女方坚持要抚养孩子,那就必须拿出切实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在孩子的生活照料以及教育引导等各个方面,都比对方更具优势。 要是法院最终判定孩子归男方抚养,那女方若擅自带走孩子,这就很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了,此时男方是有权利要求女方把孩子归还回来的。 不过,如果女方获得了孩子的临时抚养权,或者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经过法院的同意,那她是可以带走孩子的。 总而言之,女方在处于离婚诉讼这个期间,带走孩子这件事一定要慎重考虑,千万不能盲目行事,以免引发那些本可以避免的法律纠纷,给孩子的成长带来不良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女)和小李(男)进入离婚诉讼阶段,法院尚未判决抚养权归属。小朱在未获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小李认为这损害了自己的权益,要求小朱归还孩子,小朱则坚称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但拿不出有力证据。 案情分析: 1、在法院未判决抚养权前,小朱随意带走孩子不符合规定。因为最终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小朱未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更有优势。 2、若法院判定小李抚养孩子,小朱擅自带走孩子可能构成侵权,小李有权要求归还孩子。小朱若要带走孩子,需有临时抚养权或法院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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