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哺乳期离婚孩子有可能跟男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哺乳期离婚时,孩子存在跟男方生活的可能性。
在法律规定中,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是随母方生活的。 然而,倘若母方出现以下情形,孩子则可随父方生活:其一,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方共同生活,因为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 其二,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父方若能证明母方存在这种行为,那么孩子有可能跟随父方; 其三,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比如母方存在严重的不良行为等,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不利影响,此时孩子也可能跟随父方。 如果男方能够有力地证明自身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并且其抚养方式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那么法院就有可能判决孩子随男方生活。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哺乳期离婚孩子就一定跟母亲,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后,才能做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决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处于哺乳期。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小李认为小朱有严重的不良行为,孩子跟随小朱不利于成长,他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双方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方生活,但存在特殊情形孩子可随父方。 2、小李若能证明小朱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如严重不良行为等,法院会综合判断各种因素,若小李抚养确实更有利孩子成长,孩子存在跟小李生活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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