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选择不要抚养权,在特定条件下是存在要回可能的。
其一,当抚养方出现对子女身心健康极为不利的情形时,像虐待子女,使其身体或心理遭受严重伤害,又或者遗弃子女,让子女处于无人照料的困境,此时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 其二,若抚养方在被催告之后,依然没有切实履行抚养义务,比如长期不支付抚养费、不关心子女生活等,另一方同样能够请求对抚养权进行变更。 另外,要是子女自身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也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比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良好的居住环境等,那么另一方也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 不过,变更抚养权这件事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 像子女的年龄大小,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对于生活环境和照顾方式的需求是不同的; 还有子女的意愿,他们的想法对于抚养权的归属有着重要影响; 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经济条件好的一方可能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资源。 法院会依据这些具体情况进行细致的裁决,目的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子女的利益,让他们能在一个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小李放弃了孩子抚养权。之后小朱抚养孩子。但小朱后来失业,经济困难,对孩子关心渐少,还常拖欠抚养费。孩子在学校常被同学嘲笑生活条件差。小李有稳定工作和较好居住环境,孩子表示想跟小李生活,小李于是向法院起诉要回抚养权,小朱不同意。 案情分析: 1、小朱出现未切实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长期拖欠抚养费,这是小李可起诉要回抚养权的依据之一。 2、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小李生活,且小李有足够抚养能力,这也是有利于小李要回抚养权的因素。 3、法院需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孩子年龄等多方面因素,以保障孩子利益为宗旨进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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