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联系不上对方怎么要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离婚后出现联系不上对方而需索要抚养费的情况时,有以下几种途径可供选择。
其一,在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务必明确细致地约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比如是按月支付、按季度支付还是按年支付等; 同时明确支付的具体时间,是每月的几号、每季度的第几周或者每年的几月几日等; 并且要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是固定金额还是根据某些因素进行浮动等。 这样的约定具有法律层面的强制效力,一旦对方违反约定未按时支付抚养费,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其二,可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像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反映。 详细地向他们说明情况,请求他们协助联系对方,并督促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基层组织通常对当地居民的情况较为熟悉,有可能帮助找到对方的联系方式或者促使对方主动履行义务。 其三,还可以在报纸等媒体上刊登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公告。 公告需明确说明对方的基本信息、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等相关内容,并注明支付期限等。 经过法定的一定期限后,依据此公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支付抚养费。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审理和判决,以充分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联系不上,小朱索要抚养费遇阻。争议点在于如何有效索要抚养费,小朱尝试多种途径,包括依据离婚协议申请强制执行,寻求基层组织协助,还刊登公告准备起诉,案件由此展开。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明确抚养费支付方式、时间和数额的约定至关重要。小朱若有此明确约定,而小李违反,小朱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律强制力保障自身权益。 2、向基层组织反映是可行途径。居委会、村委会熟悉当地情况,可能帮助小朱联系上小李并督促其履行义务,促使问题得到解决。 3、刊登公告也是一种办法。小朱按规定刊登公告后再起诉,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等审理判决,维护小朱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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