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吃母乳离婚孩子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哺乳期内的子女,通常是以跟随哺乳的母亲来进行抚养的,这是一个基本的原则。
然而,倘若母亲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形,那么子女就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其一,母亲患有那种经过长期治疗却始终无法痊愈的传染性疾病,又或者是其他极为严重的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母亲共同生活,因为疾病可能会对子女的健康造成威胁。 其二,母亲虽然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但是却不尽自己的抚养义务,而父亲又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此时子女可以跟随父亲。 其三,由于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比如母亲的工作环境等因素对子女的成长极为不利等情况。 如果父母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决定让两周岁以下的子女跟随父方生活,并且这种决定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被准许的。 总而言之,在哺乳期离婚时,孩子究竟归谁抚养,主要是看哪一方能够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之后再做出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一女,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小朱作为母亲想抚养孩子,但小李认为孩子应归自己抚养。小朱没有传染性疾病且有抚养能力,小朱称自己一直尽心抚养孩子。小李则称小朱工作环境嘈杂且经常加班,对孩子成长不利。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哺乳期内子女一般随哺乳母亲抚养。 2、但小李称小朱工作环境等因素不利于孩子成长,若属实则可能符合子女不宜随母亲生活的情形,需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判定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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