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能夺回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有可能夺回来的。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变更需要具有正当的理由。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那么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大。主要包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务,有虐待子女的行为的,有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影响的等等。
一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那么可以提出孩子跟着自己生活的有利条件,跟着对方的不利条件。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了8周岁,那么还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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