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证明小三不是重婚罪中的受害者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去和别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和对方结婚的这种行为。
要想证明小三不是重婚罪里的受害者,我们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进行: 其一,要去证明小三清楚地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然后还和对方结婚或者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 要是能找到像聊天记录这样的证据,或者有证人能够证明小三知晓对方的婚姻状况还依然和对方有往来,那就可以否定小三是受害者的身份。 其二,如果只是存在婚外情的情况,并没有达到结婚的程度,那也能证明小三不是重婚罪的受害者。 比如说,只是双方有同居的行为,但并没有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 总而言之,必须要通过各种证据来证明小三在和有配偶的人相处的过程中,存在着主观上的故意,或者没有满足重婚的实质要件,只有这样,才能否定小三作为重婚罪受害者的地位。 案情回顾: 小朱已有配偶,却与小丽长期同居并对外以夫妻相称。小丽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之如此相处。后小朱配偶发现,认为小丽并非重婚罪受害者,双方产生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证明小丽明知及是否构成重婚。 案情分析: 1、从小丽角度,若有聊天记录等证据表明她清楚小朱有配偶还与之同居并对外称夫妻,可认定其明知,不是受害者。比如聊天中提及小朱的婚姻状况她仍继续与之保持关系。 2、从重婚构成看,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长期同居且对外以夫妻相称,符合重婚实质要件,小丽不能认定为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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