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去婚姻登记处办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关于本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
户口簿必须是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那本,它能明确个人的户籍信息等重要内容。 身份证则要确保处于有效期内,这是证明个人身份的关键证件,二者缺一不可。 2.本人的结婚证: 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的关键凭证,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倘若结婚证不慎遗失或遭到损毁,当事人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去申请补领。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办理,以确保结婚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此协议书需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它包含了双方自愿离婚的明确意思表示,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都要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只有这样,离婚协议书才具有法律效力。 此外,在离婚登记时,如果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倘若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婚姻登记机关则可依据结婚登记档案,或者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来办理离婚登记。 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离婚登记的顺利进行,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小朱的户口簿不是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小李身份证已过有效期。且他们的结婚证遗失一本,在签署离婚协议书时,对财产处理意见无法达成一致,引发争议。小胡作为婚姻登记人员告知他们,户口簿和身份证需符合要求,可按规定补领结婚证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案情分析: 1、小朱户口簿不符合规定、小李身份证过期,可能影响离婚登记进程,因为这些证件是身份和户籍的重要证明。 2、结婚证遗失可按规定补领或提供证明材料解决,但双方对财产处理达不成一致,这是阻碍离婚协议书生效的关键因素,需重新协商一致才符合法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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