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隐瞒精神病史法律上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前若有一方隐瞒了精神病史,而另一方在得知这个情况后,拥有从知晓之日起为期一年的权利,能够请求撤销婚姻。
按照法律来讲,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处于被胁迫状态的那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的。 倘若一方身患重大疾病,那么就应当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如实将病情告知给另一方;要是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撤销权的行使必须通过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假如在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另一方才察觉到对方在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这种情况下,通常是不能再提出撤销婚姻的主张了。 不过,此时可能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其他法律规定,像是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以及抚养义务等方面的规定等。 比如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可能会因为隐瞒精神病史这一情况而产生不同的处理方式。 在抚养义务方面,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家庭状况和孩子的利益等因素来综合考量,以确定各方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胡结婚,婚后一段时间小朱发现小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史。小朱想撤销婚姻,但有人称已共同生活不能撤销。小朱认为小胡婚前未如实告知重大病情,自己应有撤销权,双方产生争议,小朱想通过诉讼解决。 案情分析: 1、小朱知晓小胡婚前隐瞒精神病史,若在知晓之日起一年内,根据法律小朱有权请求撤销婚姻。 2、若已过一年,虽不能撤销婚姻,但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抚养义务方面,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如考虑家庭状况、孩子利益等因素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