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遗嘱把房子给妻子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丈夫遗嘱把房子给妻子是否可行的问题,答案是可以的。
具体解释如下: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能够依照本法相关规定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同时还能指定遗嘱执行人。 这意味着,只要是个人合法财产,所有者就有权通过遗嘱进行安排。 2.处分权说明:丈夫作为房子的所有者,对其名下房产拥有处分权。 所以,他完全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由妻子继承该房子。 3.特殊情况考虑: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是为了保障特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4.遗嘱效力认定:若丈夫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比如遗嘱形式合法、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等,那么在丈夫去世后,该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届时,妻子便可以依据这份有效的遗嘱,合法获得房子的所有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名下有一套房子。小朱立下遗嘱将房子给小丽。但小朱还有个未成年且无生活来源的儿子小胡,小胡认为父亲遗嘱没给自己留份额不合理,与小丽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可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小朱作为房子所有者,有权通过遗嘱指定妻子小丽继承。 2、遗嘱应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小胡符合此情况,小朱遗嘱未给其留份额存在瑕疵。 3、若小朱遗嘱符合形式和实质要件,在一定程度上有效,但需考虑小胡的份额问题,应从房子中划出适当部分给小胡。 4、小丽不能完全依据此遗嘱当然获得房子全部所有权,需保障小胡必要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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