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配偶房产再出售是继承的部分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配偶房产再出售的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出售所得并非全是继承财产 一般来说,继承配偶房产再出售时,所得并非全部是继承的那部分财产。 比如配偶一方去世,房产部分份额会由另一方继承,这部分属于继承所得。 但在未对房产进行分割等处理前,房产是一个整体。 二、出售所得的分配 后续出售该房产时,要先扣除房产相关的税费等费用。 三、需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需注意的是,具体情况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房产的具体状况来确定。 不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差异,房产自身是否存在抵押、共有等情况,也会对最终的财产划分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的配偶去世后,小朱继承了部分房产份额。之后小朱打算出售该房产,争议点在于出售所得是否全是继承财产以及如何分配。房产未分割前是整体,出售时产生了税费,扣除后对于剩余所得的划分,小朱和其他相关方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出售所得并非全是继承财产,房产虽有继承份额,但未分割前是整体,出售所得不能简单认定全为继承财产。 2、出售所得分配需先扣除税费等费用,再按继承份额计算继承部分财产变现金额,其余部分要依据实际情况划分。 3、具体财产划分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房产实际状况确定,如是否抵押、共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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