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死了才生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的生效时间是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的性质阐释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据法律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畴内,对自身遗产以及其他相关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安排。 它属于一种法律行为,具有特定的法律意义和要求。 例如,遗嘱人需要明确表达自己对财产的分配意愿,且这种意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 比如,有些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并且,该法律行为并非在遗嘱人作出时就立即生效,而是要等到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 二、遗嘱生效原因剖析 在遗嘱人在世期间,其对自己的财产拥有实际的处分权。 这意味着财产的状态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发生改变。 比如,遗嘱人可能会因为新的经济需求而购置新的财产,或者因为某些特殊情况处置掉原有的财产。 同时,遗嘱人的意愿也并非一成不变,其可能会根据自身及家庭情况的变化,对遗嘱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只有当遗嘱人死亡后,其对财产的实际处分权才会终止。 此时,遗嘱中所确定的财产分配方案等内容才开始具备法律效力,继承人等相关主体才能依据遗嘱的规定,有条不紊地进行遗产的继承等一系列相关事宜。 综上,遗嘱的确是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明确将自己的房产留给小李。但在去世前,小朱又购置了新房产,且未对遗嘱进行修改。小朱去世后,小胡认为新房产不应按原遗嘱分配,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对自身遗产及相关事务的处分安排,需符合法律规定。小朱的原遗嘱在其生前未发生变更,形式和实质要件若符合法律要求,则本身有效。 2、小朱在世时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新购置房产未在原遗嘱中体现。但因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小朱死亡后其对财产处分权终止,原遗嘱对明确提及的房产分配有效,新房产应按法定继承等相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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