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指定给一个人,离婚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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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下面为您详细分析相关问题:
一、遗嘱指定遗产归属的效力 遗嘱作为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意愿的体现,其指定遗产归属具有重要意义。 当遗嘱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一个人继承时,只要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有效要件,比如立遗嘱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符合法定要求等,那么这份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举例来说,如果一位老人在神志清醒、思维清晰的情况下,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明确表明自己的某套房产由小儿子继承,那么在其去世后,这份遗嘱就应当得到尊重和执行,小儿子有权按照遗嘱继承该房产。 二、离婚对遗产继承的影响 若指定继承人已经结婚,其依据合法有效遗嘱继承所得的遗产,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例如,妻子通过遗嘱继承了其父母的一笔存款,这笔存款在法律上就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 即便之后夫妻二人感情破裂离婚,这笔存款一般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是归妻子个人所有。 总之,只要遗嘱合法有效,指定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在离婚时通常不会受到影响,归其个人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立下公证遗嘱,指定自己的一套房产由小朱继承。小朱婚后,父亲去世。不久,小朱与妻子小李感情破裂闹离婚,小李主张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小朱则认为应按遗嘱归自己个人所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父亲所立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立遗嘱时神志清醒、通过公证形式,明确房产由小朱继承,该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小朱有权按遗嘱继承房产。 2、因遗嘱指定房产由小朱继承,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该房产属于小朱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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