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未死遗嘱公证书有效期多久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书的有效性相关解析》
1.遗嘱公证书一般无严格“有效期” 遗嘱公证书本身在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有效期”。 这是因为,当遗嘱人立下公证遗嘱后,只要没有出现特定的情况,这份遗嘱在遗嘱人去世后,会一直保持其效力,从而作为遗产分配的重要依据。 具体来说,在立遗嘱后,遗嘱人没有通过新的合法有效的遗嘱去变更或者撤销原来的公证遗嘱,同时,该公证遗嘱也不存在法定无效的情形。 例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神志清醒,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也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等。 2.新公证遗嘱会取代旧遗嘱 若遗嘱人后续又立了新的公证遗嘱,那么就以最后的这份公证遗嘱为准。 这是因为新的公证遗嘱反映了遗嘱人最新的意愿,之前的公证遗嘱也就相应地被取代了。 比如,遗嘱人后期财产状况发生变化,或者对遗产分配有了新的想法,就可能会重新立公证遗嘱。 3.法定无效情形下遗嘱自始无效 若出现遗嘱人立遗嘱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像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或者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如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等法定情形,那么该公证遗嘱自始就没有效力。 总之,在遗嘱人在世且未立新的有效遗嘱、原遗嘱也无无效情形时,公证遗嘱持续有效,待遗嘱人去世后按其内容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将财产分配给小李和小胡。小朱去世后,小丽认为遗嘱已过多年应无效,主张重新分配财产,引发争议。后发现小朱未立新遗嘱且原遗嘱无无效情形。此外,小静听闻若有新公证遗嘱会取代旧遗嘱,质疑此份遗嘱效力。 案情分析: 1、遗嘱公证书一般无严格“有效期”,小朱立遗嘱后未立新的合法有效遗嘱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且原遗嘱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所以该遗嘱在小朱去世后持续有效,应作为遗产分配依据。 2、新公证遗嘱才会取代旧遗嘱,本案中小朱未立有新的公证遗嘱,所以此份遗嘱效力不受影响,应按其内容执行遗产分配。 3、小朱立遗嘱时若不存在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遗嘱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等法定无效情形,该遗嘱自始有效,小丽主张无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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