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财产分手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居财产在分手后的处理,要依据财产的性质来具体区分,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个人财产的处理 个人财产是指一方个人所拥有的财产。 具体来说,像个人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奖金,这些是基于个人劳动所得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另外,因继承或赠与所得且明确表明归个人的财产,比如遗嘱中明确指定由某一方继承的房产、他人赠与某一方并特别说明只归其个人的贵重物品等,这些财产在分手后,毫无疑问仍归个人所有。 二、共同财产的处理 1.有约定情况:如果双方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有事先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例如,双方书面约定某套房产双方各占一定份额,分手后就按此约定执行。 2.无约定情况:若没有约定,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比如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利润,以及共同购置的财产,如一起出资购买的家具等,一般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实践中通常认为是按份共有。 在分割时,会充分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例如,一方出资较多购置的房产,在分割时该方可能会分得较大份额。 需注意,同居关系不同于婚姻关系,不存在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 若因财产分割产生纠纷且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多年后分手,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小朱主张其工作所得奖金为个人财产,小李认为应共同分割。此外,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置房产,未事先约定份额,分割时小朱觉得自己出资多应多分,小李不认同。 案情分析: 1、小朱的奖金属于其个人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依据相关规定,属于个人财产范畴,分手后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2、对于共同购置的房产,由于双方无事先约定,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即按份共有处理。分割时应充分考虑双方出资等对财产的贡献大小,若小朱出资较多,其可分得较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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