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立遗嘱费用谁出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处立遗嘱的费用承担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由遗嘱人承担 通常而言,立遗嘱是遗嘱人依据自身内心真实意愿,对个人财产等重要事项作出具体安排的行为。 公证作为确保遗嘱法律效力的重要环节,其费用原则上由遗嘱人自行负担。 毕竟,遗嘱的核心目的在于实现遗嘱人的意愿,满足其在财产处分等多方面的需求。 例如,一位老人希望通过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特定的子女,他前往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这种情况下,公证费用就应由老人自己来承担。 因为这是老人为了实现自身对财产分配的想法而进行的操作。 二、协商承担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遗嘱人可能由于经济困难,比如身患重病、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等,或者存在其他合理事由,如突发重大变故导致资金紧张等,此时遗嘱人与其他相关人员,例如法定继承人等,经过充分沟通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也可以由其他人代为支付或者共同承担公证费用。 不过,这种情况必须要有明确、清晰的书面或口头约定,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各地公证处会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公证费用标准。 遗嘱人或相关人员若想了解详细信息,可向当地公证处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欲在公证处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公证处要求其承担公证费用,小朱认为自己经济困难,希望由法定继承人小李帮忙承担一部分,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立遗嘱是遗嘱人实现自身意愿的行为,公证费用原则上应由遗嘱人小朱自行承担,因为遗嘱主要是满足小朱对财产处分等需求。 2、小朱若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特殊情形,且与小李协商一致,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小李可以代为支付或共同承担公证费用。各地公证处有不同标准,可向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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