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遗产继承有几种方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遗产继承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法定继承 概念阐述: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自身遗产的处理立下遗嘱的情形下,依照法律的明确规定来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比如,一些老人突然离世且未留下遗嘱,这时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 继承顺序详解: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则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若老人有配偶和子女,那么遗产一般会先由配偶和子女继承。 二、遗嘱继承 概念说明: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者其他事务作出具体处分,并且在其死亡时该处分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自书遗嘱,即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打印遗嘱同样要有见证人;还有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效力规定: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也就是说,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就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突然离世,未留下遗嘱,留下一套房产。小朱和其弟弟小李都认为自己应继承更多房产份额,争议点在于谁对父母尽了更多赡养义务从而应多得遗产。另外,小胡称小朱父母生前曾口头表示房产给他,引发继承方式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和小李关于房产份额的争议,因父母未立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朱和小李作为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尽了更多赡养义务。 2、小胡主张的口头遗嘱,由于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订立且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小朱父母并非危急情况离世且无见证人,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房产应按法定继承在小朱和小李间分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