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子女是平摊继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时,遗产的分配并非简单地由子女平摊继承,而是要遵循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合理分配。
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 在法定继承的体系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了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意味着,除了子女之外,父母的配偶以及他们自己的父母同样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例如,若父亲去世且未立遗嘱,其配偶、子女以及健在的父母,都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 二、一般均等原则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规则。 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比如,某个子女身患重病且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就需要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给予更多的份额。 三、特殊情况调整 如果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那么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相反,对于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例如,有的子女长期照顾父母,承担了主要的赡养责任,就可以在遗产分配中获得较多份额;而有的子女有能力却对父母不闻不问,就可能少分甚至不分遗产。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且未立遗嘱,留下一定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朱、母亲及健在的爷爷均要求参与分配。小朱生活困难且丧失劳动能力,而小朱的姐姐小丽有能力却未尽扶养义务,小朱的哥哥小李长期与父亲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各方对遗产分配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定继承规定,小朱、母亲、爷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平等的继承权,都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2、小朱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获得相对较多份额。 3、小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且与父亲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4、小丽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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