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效力大小怎么判断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遗嘱继承效力大小,可参考以下具体规则:
一、公证遗嘱效力相对优先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严格审查和公证的遗嘱。 公证机关会对遗嘱人的身份、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全面核实,所以其证明力和公信力通常较强。 然而,《民法典》实施后有了新变化,公证遗嘱不再具有绝对优先效力。 这意味着即使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若其他遗嘱更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符合法律规定,也可能会被优先认可。 二、遗嘱形式须合法 遗嘱要符合法定形式才能有效。 代书遗嘱则应当有两个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若遗嘱不符合这些形式要求,就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三、体现遗嘱人真实意思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愿表达。 如果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伪造的遗嘱自然也不具有法律效力;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被篡改的那部分内容同样无效。 四、多份遗嘱冲突的处理 当存在多份内容相互抵触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是因为时间在后的遗嘱更能反映遗嘱人在临终前的最终意愿,所以会优先得到认可和执行。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一份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又自书一份遗嘱,将房产留给小胡,且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与后立自书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公证遗嘱曾具有优先效力,但《民法典》实施后不再绝对优先。小朱的公证遗嘱虽经严格审查,但后立的自书遗嘱若能体现其真实意愿且形式合法,可被优先认可。 2、小朱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形式上合法有效。 3、自书遗嘱是小朱真实意思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该遗嘱内容应被尊重。 4、两份遗嘱冲突,根据规定以最后的自书遗嘱为准,房产应归小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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