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遗嘱发生效力的时间是多少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遗嘱发生效力的具体时间是在遗嘱人死亡之时。
下面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遗嘱的性质决定生效时间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身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行为。
是一种法律行为,只有在遗嘱人死亡时才会发生效力。
这是因为在遗嘱人在世期间,尽管遗嘱已经订立完成,但遗嘱人仍可以依据自身的想法和实际情况的变化,对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例如,遗嘱人可能因为家庭成员关系的改变,或者自身财产状况的变动,而对遗嘱内容做出调整。
二、生效时间的重要意义
遗嘱人死亡这一事件,是遗嘱生效的法定时间节点。
在遗嘱人死亡之前,遗嘱只是一份体现其意愿的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只有当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中关于遗产处分等内容才开始具备法律效力。
此时,继承人等相关主体才能够按照遗嘱的明确规定,去继承遗产以及执行其他相关事务,从而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得到准确的实现。
三、特殊情况需同时满足条件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遗嘱附有生效条件,那么不仅需要遗嘱人死亡,还需所附条件成就时,遗嘱才会生效。
比如,遗嘱中规定“在孙子考上大学时,某套房产由孙子继承”,那么只有在遗嘱人死亡且孙子考上大学这一条件满足时,该部分遗嘱内容才生效。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遗嘱,表明自己的房产由儿子小李继承。但在临终前,小朱又想把房产留给照顾自己多年的小胡,便试图变更遗嘱却未来得及。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且遗嘱中还附有“若小丽考上研究生,部分存款归小丽”的条件,而此时小丽未考上研究生。

案情分析:

1、遗嘱的性质决定其在小朱死亡时才生效。小朱在世时虽立有遗嘱,但仍可变更,只是其未完成变更便去世,最初遗嘱应发生效力,房产按最初遗嘱应归小李。
2、关于附条件部分,因小丽未考上研究生,所附条件未成就,所以涉及小丽的那部分遗嘱内容不生效,相应存款应按法定继承等其他规定处理。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2 2: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