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不能继承房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在房产继承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作为继承房产的有效依据。
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一、遗嘱的效力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方式对自身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的个人处分行为,且在遗嘱人死亡时才生效。 要使遗嘱具有法律效力,需同时满足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 法定形式方面,不同类型的遗嘱有各自严格的格式要求;实质要件上,遗嘱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二、房产继承的遗嘱形式 常见的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等。 自书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能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代书遗嘱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公证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其证明力相对更强。 三、办理房产过户 遗嘱生效后,继承人可凭有效的遗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如遗嘱人的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变更到自己名下。 总之,遗嘱能用于继承房产,关键是要确保遗嘱合法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子女小李和小胡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小朱生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表明房产由小李继承,但小胡称小朱立遗嘱时神志不清,遗嘱应无效。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效力,若小胡能证明小朱立遗嘱时神志不清,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该遗嘱可能因不满足实质要件而无效。若无法证明,则遗嘱有效。 2、对于自书遗嘱形式,若遗嘱是小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符合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求,在无其他导致遗嘱无效情形下,小李可凭此有效遗嘱及相关材料办理房产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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