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人是什么顺序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人的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关于“配偶”,即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 -“子女”范畴较为广泛,涵盖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父母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但子女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亲子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比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扶助义务,便形成扶养关系。 -“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若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养父母小静和小李。小胡认为自己作为非婚生子女应与小丽等一同继承遗产,而小李觉得非婚生子女不应有继承权,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小胡作为小朱的非婚生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小朱的遗产。 2、小丽作为配偶,小静和小李作为养父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应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小胡、小丽、小静和小李均有权参与继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