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子继承权的确定,主要遵循这些规则:
一、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依据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来确定房产继承人。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且明确指定了房产的归属,那么房产就会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 遗嘱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 自书遗嘱需由被继承人亲自书写,注明日期并签名;代书遗嘱则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被继承人都要签名;公证遗嘱需要通过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手续,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只有符合这些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法定继承 当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时,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顺序方面,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就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况 在继承过程中,还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他生前留有自书遗嘱,但签名模糊不清。小朱有配偶小丽,子女小李和小胡,父母小静等法定继承人。小李认为应按遗嘱继承,小丽则主张遗嘱无效应法定继承,且自己照顾小朱较多应多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效力,小朱的自书遗嘱因签名模糊不清,不符合自书遗嘱需被继承人亲自书写、注明日期并清晰签名的法定形式要件,故该遗嘱可能无效。 2、若遗嘱无效,则应按法定继承办理。小丽作为配偶,小李、小胡作为子女,小静等作为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房产。 3、小丽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依据相关规定适当多分房产份额。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