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老人死后谁是第一继承人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老人死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配偶
配偶作为老人合法的婚姻伴侣,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相互扶持,共同生活,所以配偶在法律上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
这是基于婚姻关系所赋予的合法权益,保障了配偶在老人去世后能够在经济等方面得到一定的支持。
二、子女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未形成合法婚姻关系,但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成为老人家庭成员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和赡养关系的情况下,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父母
老人的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生父母给予了老人生命;养父母对老人尽了抚养义务;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实际生活中对老人进行了照顾和养育。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
而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老人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亲生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小静,就遗产分配产生争议。小胡认为自己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多分,小丽称自己生活困难应多照顾,小李和小静也认为自己有分配份额的权利。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依法享有第一顺位继承权,有权参与遗产分配。
2、小胡和小丽作为子女,均有继承权。小胡若能证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适当多分;小丽若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予以照顾。
3、小静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分得相应份额。遗产分配应遵循法律规定,兼顾各继承人情况。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0 23:2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