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儿是否能享有继承权和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女儿的继承权是受到法律明确保障的,具体情况阐述如下:
一、法定继承方面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在继承权上是平等的。 在法定继承的体系中,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儿子拥有同等的地位,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这里所提到的女儿,涵盖了多种情况。 首先是婚生女儿,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下出生的女儿;其次是非婚生女儿,尽管其父母的婚姻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但她们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女儿也是如此,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成为家庭一员的养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女儿,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后,继女儿也能依法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方面 当父母选择通过遗嘱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时,只要这份遗嘱在形式和实质要件上都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应当按照遗嘱的具体内容来执行。 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地排除女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女儿就可以依据遗嘱的相关内容,获得相应的财产。 但要是遗嘱明确地将财产分配给了其他人,并且排除了女儿的继承权利,同时这份遗嘱又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女儿就不能继承相应的遗产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他有一子一女。儿子主张独自继承,认为女儿不应有份。女儿小丽则坚称自己有平等继承权,且指出父亲生前遗嘱未排除自己份额。争议焦点在于小丽能否平等继承遗产。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方面,依据《民法典》,男女继承权平等,小丽作为女儿,和儿子一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父亲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利,无论是婚生、非婚生、养女还是有扶养关系的继女都平等享有继承权。 2、在遗嘱继承方面,若遗嘱未明确排除小丽继承份额,她可依遗嘱获相应财产;若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排除其继承权利,那她就不能继承相应遗产,本案需看遗嘱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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