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手写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的相关问题,需要明确的是,自己手写遗嘱即便不进行公证,同样是有效的,这种遗嘱在法律上被称作自书遗嘱。
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1.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需要心智健全,能够清晰地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状态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以独立进行遗嘱的书写。 -体现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意愿,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情况。 -规范书写与标注: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2.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 公证遗嘱只是众多遗嘱形式中的一种。 遗嘱的效力并非取决于是否经过公证,只要自书遗嘱满足上述法定条件,它就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3.多种遗嘱并存时的效力判断: 当存在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即便之前有公证遗嘱,但若之后又有符合条件的自书遗嘱等,以后者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公证遗嘱在证据效力上相对更强。 因为经过公证的遗嘱,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经过了专业机构的审查和确认,所以在实践中更不容易产生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自己手写了一份遗嘱,未进行公证,指定财产由小李继承。小胡拿出一份早前小朱经公证的遗嘱,指定财产由自己继承,两份遗嘱内容抵触,引发争议,焦点在于未公证的自书遗嘱是否有效以及多份遗嘱并存时以哪份为准。 案情分析: 1、小朱手写遗嘱若满足心智健全、体现真实意愿、亲自书写并签名注明日期等自书遗嘱有效条件,即便未公证也是有效的。 2、当自书遗嘱与公证遗嘱并存且内容抵触时,应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若小朱的自书遗嘱订立时间在后,则财产应按自书遗嘱由小李继承。 3、不过公证遗嘱证据效力相对更强,实践中更不易产生争议,但效力判断仍遵循“最后订立为准”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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