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继承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定继承的判定需要遵循一系列明确的规则,具体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范围有着清晰的界定。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配偶指的是在法律上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继承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对待。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基于其付出较多,可以适当多分遗产。 三、特殊情况处理 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代位继承。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对于这类特殊情况,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总之,法定继承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来准确确定继承人及继承份额。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李,养女小静,继父母小胡和小丽。此外还有同母异父的弟弟。各方就遗产继承产生争议,焦点在于继承人范围、份额及特殊情况处理。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李作为配偶、小静作为养女、小胡和小丽作为继父母,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母异父的弟弟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继承。 2、继承份额上,一般应均等分配。若其中有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或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共同生活的,可适当多分。 3、若不存在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等特殊情况,就不涉及代位继承等特殊情形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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