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公证处立遗嘱怎么处理好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到公证处立遗嘱,可按以下详细步骤进行处理:
一、准备材料 老人需要提前做好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首先,要携带能够证明自身身份的材料,此外,如果遗嘱涉及到财产分配,还需准备对应财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提出申请 老人需亲自前往公证处,向工作人员提出遗嘱公证的申请。 但考虑到有些老人可能因身体原因行动不便, 三、公证员审查 公证员在接到申请后,会对老人的身份进行严格核实,确认其身份的真实性。 同时,还会对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评估,判断老人是否具备独立作出遗嘱的能力。 此外,会着重审查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通过询问老人遗嘱意愿等方式,确保遗嘱内容是老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四、遗嘱制作 在公证员的专业指导下,老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书写方式。 若老人有书写能力,可自行书写遗嘱,将自己对遗产分配等具体事项清晰、明确地写下来。 若老人书写存在困难,也可由公证员代书。 五、签名确认 老人在完成的遗嘱上认真签名、按手印,并注明具体日期。 之后,公证员会按照规定制作公证书,老人领取公证书后,遗嘱公证流程便全部完成。 案情回顾: 小胡老人欲立遗嘱,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及房产等财产证明材料后到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但因突发疾病行动不便,申请公证员上门服务。公证员审查时对其民事行为能力产生质疑,小胡坚持自行书写遗嘱后签名确认,公证员未制作公证书,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胡准备材料齐全,符合遗嘱公证的基本要求,对于涉及财产分配的遗嘱,相关财产证明材料是必要的支撑。 2、小胡因身体原因申请上门服务合理合法,公证处应提供相应便利。 3、公证员对小胡民事行为能力存疑应谨慎评估,若小胡确实具备能力,其自行书写遗嘱并签名确认应得到认可,公证员应依规制作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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