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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书遗嘱在继承过程中由谁来确定有效期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的有效期并非由某个人随意确定,而是依据法律规定以及遗嘱自身的相关情况来综合判定,具体内容阐述如下:
一、形式和内容合法是基础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以确保遗嘱内容是其真实意愿的体现。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明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同时,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能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比如,不能将他人的合法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
而且,在订立遗嘱过程中,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遗嘱真实性的情形。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自书遗嘱才会在遗嘱人死亡时正式生效,开始发挥其在遗产分配方面的作用。
二、不存在无效或可撤销事由
如果出现新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例如遗嘱人后续又订立了公证遗嘱等,且新遗嘱对自书遗嘱进行了变更或者撤销,那么原自书遗嘱的相关部分可能就会失效。
另外,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自书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无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这份自书遗嘱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三、争议时由法院判定效力
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如果各方对自书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一般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审查和判断,最终确定自书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自书遗嘱引发争议。遗嘱由小朱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但小李认为小朱立遗嘱时受胁迫,且小胡提出小朱后来立了公证遗嘱对自书遗嘱有变更,小丽则主张小朱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导致该自书遗嘱效力存疑。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自书遗嘱满足亲自书写、签名注日期,且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无违法情形及欺诈胁迫等,应在其死亡时生效。若小李主张的胁迫无证据,自书遗嘱形式和内容合法。
2、若小胡所说的公证遗嘱属实且对自书遗嘱有变更撤销,原自书遗嘱相关部分失效;若小丽主张小朱无民事行为能力有证据,自书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
3、各方争议时,需由法院审查判断自书遗嘱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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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8: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