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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给子女后再立遗嘱有效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子给子女后再立遗嘱是否有效,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1.房产已完成过户的情况:
当房产完成过户手续给子女后,从法律层面来讲,房子的所有权就正式归属于子女了。
这意味着,该房产已完全脱离了立遗嘱人的财产范畴。
因为遗嘱的生效前提是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自身合法拥有的财产,既然房产已不属于立遗嘱人,那么此时再立遗嘱去处分这个房产,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效力的。
2.房产未完成过户的情况:
若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等约定将房子给子女,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来的产权人。
在这种情形下,立遗嘱人再立遗嘱处分该房产是有效的。
遗嘱会在立遗嘱人去世后,按照法定的程序开始发生效力,新的遗嘱内容有可能改变之前赠与协议的相关约定。
比如,父母签订赠与协议将房子给女儿但未过户,之后又立遗嘱将房子给儿子,若遗嘱有效,最终房子可能会按照遗嘱内容归儿子所有。
总之,关键在于房产所有权是否已转移给子女,若已转移,再立遗嘱处分该房产无效;若未转移,再立遗嘱处分则有效。

案情回顾:

小朱将自己的房子赠与小李并签订协议,但未办理过户。之后小朱又立遗嘱将该房子给小胡。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子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朱给小李房子后再立遗嘱给小胡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在房产未完成过户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房产所有权仍属于小朱。小朱有权再立遗嘱处分该房产,此遗嘱有效。
2、遗嘱会在小朱去世后按法定程序生效,新遗嘱内容改变了之前赠与协议的约定,若遗嘱符合法定有效条件,房子应按照遗嘱内容归小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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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5:55:37